日期:2024-07-06 10:45:56 标签:
《执行法官》真的是太逗:三个救援电话110的警情,统统由法宫喧宾夺主办理了。
以往,制做一部经典的电视剧最少要一年以上的时长;而现在,拍摄电视剧竟成了流水线生产,一般仅需三个月左右便可完成。
比如,近期刚刚结束播放谍战电视剧《哈尔滨1944》,其时长故事背景在1944年至东北解放期间。但是,在所有剧集中,哈尔滨没有出现过一片雪花,仅仅几次秋风秋雨落下来。
月姐吐槽完一查,发觉这部电视剧自去年四月初开始拍照,历经140天,基本上“很好地”错过雪季,怪不得剧里往往是淅淅沥沥的雨景。
俗话说得好,慢工细活,这些粗制滥造的“赶工期”作品细节方面往往很难经得住仔细斟酌。
比如,这部剧的剧情小细节简直像一个筛子,到处都有漏洞。
本剧尽管现在只播完十二集,但已经出现好几个显著的情节系统漏洞。
比如,在第一条游戏剧情中,女主角楚云带上一大群法警,声势浩大地来到一家餐馆门口,公然向房主齐润玉(由萨日娜扮演)宣读了时限拆迁通知单。
齐润玉确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,他表示自己是房子的主人,对房屋过户的事一无所知。他就提到,审判长齐麟就是他的侄子,这个房子是齐麟买回来赠送给他的。
你看,应对那么多直接证据,楚云居然视而不见,反倒严词讲到:七日内必须搬迁,否则就会立案侦查。
接着,齐润玉对房产过户手续里的签字提出了质疑。
假如这一份办理手续里的签名真的不是齐润玉亲身签定,那么这个合同书就是假合同,必须完全推翻法院一审判决。
结论,楚云不但没有采取,反倒用威协的口气讲到:假如这字就是你儿子代签的,这可是刑事犯罪。
我勒个去!这简直是威协啊。一名审判长没去追寻实情,反倒急切申请强制执行,我不由得猜疑她观点到底站在哪一边。
相近的情节还有一些,这里不再一一列举。让我们回到主题,看一下前四集中,都有哪三起案情本该由110解决,却最终被的大女主越俎代庖。
李仁提前准备自杀的案情
为什么就被认为是一个案情呢?
这便是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,或扰乱社会社会秩序。
假如李仁的举动引起广泛的社会社会舆论,进而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,他肯定会涉及到违法犯罪。
可能有人会怀疑:李仁爬室外楼梯就是他自己的事,为什么会变为违法违纪呢?
再此不详细描述,你可以在线查一查。就算人生是它的,他仍然以极端化方式引起事故以及社会负面舆情,这都涉嫌违法犯罪。
这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管辖权本该由110接警公安民警承担,但是剧里只出现消防人员,而法宫却以小喇叭开展正面教育。事实上,审判长一般不会代替辅警工作的。
齐麟攀爬违反规定调查取证的案情
程序正义是法制公平正义的根基。
一旦失去程序正义,司法工作人员便拥有绝对的权力,这类权利将在“铁笼”中龇牙咧嘴地冲破,造成伤害。
程序正义能够说是为了管束稽查人员,使之不可以违反规定调查取证、不能随便搜察、无法进行钓鱼执法,等。
但是,齐麟法官的个人行为却违反了程序正义。她在深夜独自一人越墙调查取证,显而易见是一种不合法的调查取证方法。
他究竟违背了什么法律?请问一下,她在并没有搜查证的情形下,可在深更半夜越墙进到加工厂或者他人家庭院吗?
结论,一幕极其无厘头的场景出现了。厂区巡逻的工人看到了齐麟,其中一个工人乃至向前踢了齐麟一脚。但是,这一职工立刻被楚云所带来的法警拷下去拿走了。
我很想掌握,这一职工到底违反了什么法律?他是如何了解齐麟既非窃贼,并不是居心叵测的人?
况且,如果这些工人一脚踹算得上违反规定,这也应当打110报案让警察处理,法警为何有这种权利?
除此之外,齐麟作为审判长,与法警同是朋友,难道说回避制度名存实亡吗?在这样的情况下,即便法警有着处罚权,也应该为了能司法正义而逃避。
李仁被非法拘禁罪的案情
李仁欠钱不还是一种难题,但他却被捆绑在挖掘机上也涉及到另一个法律风险。
以恶制恶并非法制所提倡的行为。他借钱不还,你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,但把他捆绑在挖掘机上也涉嫌非法拘禁罪。
请问一下,这样的事情由法院的法院负责吗?
这是一起最典型的110案情,警员解救了李仁,并将嫌疑人带回家询问。但是,警员不会干预欠债不还事务。
正确了,警察只负责管理非法拘禁罪案子。
在剧里,110得人一个都没来,反倒是法宫楚云接到救援电话。她带领主力部队,拉着警报器,声势浩大地赶来非法拘禁罪在现场进行。
接着,她取出这只耳熟能详的小喇叭,逐渐自行取代110公安民警开展免费服务了……
这是一部充满正能量的著作,月姐忍了又忍,确实不肯调侃。但是,这个充满问题漏洞的情节,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!
况且,法官们这般宣传自己,让110民警一看就有何感想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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